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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莫沙已经在这片无人的荒野上呆了不少时日了。他衣衫褴褛,在捕捉野兽的时候弄得自己脏兮兮的。

他从来没有受到过狩猎的训练,从小,他就是一个玩物。

那个贵族男子像把玩玩具一样玩弄他,直到他十三岁,贵族男子会用针筒抽取他口腔里的什么东西,打进自己的血管里。

之后,贵族男子会陷入极度的愉悦。

这个过程他还并不讨厌,因为除了口腔内会有一些疼,但针孔很快就愈合了。

他讨厌的是另一种贵族获取愉悦的方式,那会利用到一个对他早已没有意义的器官。

在交合之中,他感受到痛楚。而贵族男子极为愉悦,虽然比不上另外一种,但贵族男子也很满足。

他一直被教育要顺从贵族,他也一直在说服自己,这种玩弄,是人生的必然。

直到他开始识字,看到了一本历史书。

虽然历史书中更多地在描写血族的糜烂以及人族的英勇,但他还是从字里行间感受到自己祖先曾经给人族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至于人族中的很多人宣扬一定要让血族彻底灭亡。

但他没有灭亡,历史书中没有给出他依旧活着的答案。但他也无从去问。

他被养在一个巨大的笼子里,笼子里有一张华贵的床,他在床上被教育如何让贵族男子更加愉悦。

在历史的教育中,他感受到不满。

为什么自己的祖先能够被人族如此重视,以至于要赶尽杀绝,而他却被轻蔑地放到一个笼子里,而笼子的主人丝毫不在意自己可能会对他造成的伤害。

终于,他逃了出去。

一开始,他很奇怪并没有人来追。于是他又跑了回去,他偷偷听到贵族男子的仆人在讨论,说贵族并没有下令追自己,而是认为自己并没有生存的能力,而且恋慕奢华的生活,绝不会离开太远。

他思考了很久,但还是没有回去,他尝试吸食山羊的血液,却差点呕吐了出来。

相比于人血,山羊的血液味道让他想起贵族最低等的仆人因为打破了一个杯子被贵族男子命令舔舐贵族男子脚趾的模样。

他打算回去的时候,忽然感受到血液中慢慢沸腾起的,如同荣耀的热血。

这是他从不曾感受到的力量,这股力量告诉他,即便要忍受这种呕吐的感觉,你也要远走高飞。

后来他知道了,这种力量,在西方的大陆上,被称为荣耀。在东方,他找到一个相近的词语叫骨气。

骨气这两个字是他的剑术老师教给他的,老师告诉他,一名侠客,所有的力量都来自于这两个字。

一名侠客,要有骨气,而骨气,要用生命来守护。

他告诉老师,这个骨气,在西方叫做荣耀。

但老师告诉他,荣耀,起自虚荣。

他说,那骨气便是尊严。

老师告诉他,不对,一个侠客,即便尊严被碾碎,人格被践踏,却依旧要有骨气。

骨气并不高贵,它不是一碰就碎的荣耀,也不是不容践踏的尊严,它是存在人内心的一股气息。

踩不灭!斩不断!烧不化!

它可以低至尘埃,也可以冲天而起。

想做一名侠客,就要想明白,什么是骨气。

他蹲在草丛里,吸食着野兔的血液,没有光鲜虚伪的荣耀,也不再有一名剑道学子的尊严。

唯一拥有的,只有骨气。

以及同学们的善良。

阿鹿是第一个发现他身份的人,从他第一天到达剑庐,阿鹿看到他没有吃晚饭,于是在晚上从厨房偷出来一只鸡腿。问他,是不是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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