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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的语气,不经意间就透露着浓厚的霸气以及强烈的自信,他的声音亦是极具威严,以至于向来轻狂的周忻瑾在他面前如此的噤若寒蝉。问了一句,他便不敢再问第二句,只是默默的站在后头,静静等候。

其实,周忻瑾在组织里也算得上是一个人物,但,就算他敢对任何人猖狂,也不敢在眼前这男人面前嘚瑟一下,对于此人,他是发自心底的敬畏,要说在这世上,谁最能让周忻瑾折服。必然非眼前这位一身紫衣的男人莫属,所以。凡是此人说的话,周忻瑾都会视为真理,况且,在周忻瑾看来,葛天确实是一个十足的废物,永远成不了气候,更不可能威胁到他的主人,也就是,组织的首领。

静静的,三人继续在这天台之上矗立了十几分钟,一阵沉默之后。紫衣男人终于再次开口,但这次,他的声音明显轻柔许多,他很温和的对他身边的女子说了句:“芷蕴,回去吧!”随即,天台上的三人,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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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还未过去,天气还未转暖,我躺在冰凉的地上,却一点都不觉得冷,相反,这种冰冰的刺骨感,反而能浇灭我身体里的无数团火,也能冰冻我的愁绪。不用思考,不用烦恼,这种萎靡放纵的感觉,其实挺好。

时间慢慢流淌。不知不觉,我躺在这里已经很久了,那混沌的意识,也渐渐的开始清醒了,我缓缓的睁开了有些朦胧的双眼,忽然心头一颤,一张脸突然映入了我的眼帘,她正站在我的旁边,微微俯视着我,满脸的忧虑。

这女孩就像冰天的温火,瞬间融化了我的心,我好像突然来了力气,猛地就站了起来,一把抱住了她,激动道:“馨儿,你原来没走,没走啊!”

在这一刻,我真是发自内心的激动,或许,在我感觉最孤单的时候,能够突然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人,这种心情,真的难以形容。

只是,让我不解的是,在我抱住她之后,她并没有给予我温暖,回抱住我,而是用力的推开了我,还大骂道:“葛天,你是不是真的疯了?”

这声音,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熟悉的声音,它有点陌生,却也听着耳熟,而,等我看清眼前这个人的时候,我激动的心瞬间拔凉了,她,竟然不是陶婉馨,而是周忻婷。

看到她,我立即语带不悦的冲她低吼道:“你来干嘛?是不是有虞芷蕴的消息了?”

此刻,周忻婷的眼神中有愤怒,却也夹着伤心,她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对我嚷道:“葛天,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以前那个潇洒的秋小白哪去了,遇到天大的事也好,你一个男人还扛不住吗?非要这样的自暴自弃?我问了我哥,他说这事跟他没关系,就算有关系,也麻烦你自己去查,自己去弄清真相。你如果有心在其他人其他事上面,就振作你自己,为什么要这样的堕落?我认识的秋小白可不是这样的人,你能不能找回自己!”

我盯着她,舔了舔嘴唇,冷声道:“你哥强大,我没用,我就是个废物,我斗不他,怎么,还不许我自暴自弃?你管的也太宽了吧,滚,我斗不过你哥,我可以打的过你,你再不消失在我眼前,小心我不客气了!”

周忻婷来找我或许是好心,但我一看到她,怒火就止不住的往上窜,而她,本来还想劝劝我,但见我这态度,她都有点泄气了,她有点愤愤的盯着我,沉着声,道了句:“葛天,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咧着嘴,无情道:“你失望不失望关我屁事,以后少出现在我面前,烦!”

说完,我懒得再看她,转身就离开,一下就窜到了马路上,忽然,右方一辆车子急速刹车,并且突然向旁边来了一个急转弯,很快,那辆车就停了下来,车里的司机伸出头就冲我大骂。

我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着,走了一小段路,我的身后忽然传来周忻婷哽咽着的咆哮声:“要不是芷蕴姐委托我照看好你,我才不会管你呢,你以为你是谁,我以后不会再多管你的事了,你去死吧!”

我没有回头,更没有搭理她,只是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独自走在夜色中。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重复着这种麻醉自我的生活,每天把酒当成伴,不停的喝,也只有靠酒精麻痹,我才不会太崩溃,才能勉强呼吸着,如今,在这世上,除了酒,我好像再没了其他,曾经,我再堕落,起码身边有熟悉的人陪伴开导,但现在,熟悉的人,被抓的被抓,叛变的叛变,离开的离开,我像是陷入了无止境的孤单落寞中。

整个省城,突然变得那么安静,静的有点可怕,我想去寻找那一点熟悉的身影,可这却成了梦,甚至,我还拖着废物般的身躯,来到了永红拳馆,这个省城曾经最热闹的决斗场,如今,都关门大吉了,冷冷清清的,不留一丝痕迹。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狗屁组织,改变了。

因为它,我再一次成为了全天下最孤单的人,要命的是,不是我这个人被组织打败了,而是我曾经激昂的心,被彻底打败了,现在的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我不敢面对任何人,又没有报复仇人的决心,更没有追求幸福的信心。

正如周忻瑾所说的,我终归还是老老实实的过回了我废物的日子,这种日子,很安静,无人打扰,也没人再对付我,我安全了,组织也没兴趣针对我了,我终于可以不再担惊受怕的过日子了,我总算是彻底的自由了,但是,这种日子,却更加的恐怖,比当初那种奋斗拼搏打打杀杀的日子恐怖千百倍,这是消磨人意志力的日子,这是让人往死里钻的萎靡日子。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我就感觉好窒息,偌大的省城,已经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伤心之地待下去了,这里处处都是不好的印记,熟悉的人全部都不在了,我一点留恋之心都没了,于是,我直接去了火车站,买了一张回大学所在城市的动车票。

买好票,我立即登上了动车,没有半刻的停留,对于省城这个是非之地,我只想离的越远越好,而大学的那个城市,至少还有陶婉馨,还有我当初的兄弟,还有一些美好而激动的回忆。

动车飞快的奔驰在铁轨上,没一会儿,就到站了,下了动车,来到热闹非凡的火车站,瞬间就有无数的记忆充斥我的脑海,犹记得,当年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那也是我最落魄的时候,我身上唯一的一点钱都被偷了,差点没饿死,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第二次遇到小玥,用她给我的十块钱,支撑着我活了下去,也是因为她,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这个城市,我好像绕了一个大圈,最终回到了原点,甚至相比三年前要落寞的多,三年前的除夕夜,为了我哥,我带着哑巴和狗蛋匆匆离开这座城市,那个时候,我刚刚去除了栾宇这根刺,我在这个城市名声大震,我起码有地位,有兄弟,有活着的信心。但如今,我似乎一无所有了。

夹着浓浓的愁绪,我走到了一个小卖部前,和当年一样,我买了一瓶水,一块面包,边走边吃着,边吃边回忆着。

忽然,我身后传来一个惊慌的女声:“抓小偷,抓小偷呀!”

我漠然的转过身,发现一个长相秀气的女生正大呼求救,围观的人全都一脸冷漠,而那个抢包的小偷,跟猴子似的,跑的飞快。这个女生穿个高跟鞋,想跑也跑不动,只能干巴巴的求救,但却依旧没人充当大好人。

如果,我要去追那个小偷,或许三两下就能解决了他,但此刻的我,却再没了那份热心肠,我连自己都不在意了,更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死活,好像活着,对我来说,真的失去了所有的意味,我的心态,彻底变了。

最终,我还是漠然的转回了身,边啃着我的面包,边慢慢的走着。

走出了火车站,我看了看茫然的天空,从前,来到某个地方,我总是带着目标,直奔目的地,今天,我来到这里,好像一点方向没有,我没有打算去找陶婉馨,也没有具体想去的地方。

于是,我只能在这个城市瞎晃,以前熟悉的地方,我基本都去逛了一遍,我想试图找回一些熟悉的气息,找回一点美好的记忆,找出自己存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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